武汉市学生电视艺术团2009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9-05-23 浏览量:801]
武汉市学生电视艺术团是经武汉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学生艺术人才培养和艺术交流活动展示的艺术团队。该团自07年成立以来,开展了“六一”庆祝演出、“童心系灾区”大型公益演出和到救灾部队慰问演出等活动,并受邀赴港参加“新苗杯”国际艺术节开幕式演出,于08、09年两次赴京参加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少儿春晚汇演活动,且荣获金奖,并于春节期间在央视少儿频道播出。由影视班学员参加拍摄的儿童电视剧《小当家历险记》、《我们在一起》已在武汉教育电视台播出。艺术团通过大量的艺术实践,一批艺术人才迅速成长,团员王雪柔等7名同学分别被北京和省市舞蹈院校录取,还有一批小学应届毕业生作为艺术小人才进入我市重点中学。在2009年武汉市艺术小人才比赛中,我团推荐三十多名团员参赛,有二十四名团员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居全市第一。学生、家长和社会媒体对艺术团在推动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为推动艺术团持续稳定发展,我团面向全市开展合唱团员(在蔡锷路7号原老市教育局集训)、舞蹈演员(在汉口万松园路市外语学校集训)、影视小演员(分别在汉口旅游学校、武昌九龙井小学集训)的招录工作,集训时间一般定在双休日。
一、招生对象
1、市教育局各艺术教育培训基地推荐的艺术小人才
2、市教育局组织的艺术小人才比赛获奖者
3、家长或教师推荐的特殊艺术小人才
二、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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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项目 |
招生条件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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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 蹈 |
1、相貌端正,肢体、形态符合舞蹈学习要求。 2、经过舞蹈基础训练,有舞蹈基本功基础(节奏感、开软度)。 3、表演一段舞蹈小品(自定、自备录音带或光碟)。 |
10元/课时,每期64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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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唱 |
1、有较好的嗓音条件。 2、受过基础声乐训练(音准、节奏、乐感)。 3、演唱一首歌曲(自定、自备伴奏带或光碟)。 |
8元/课时,每期30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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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 视 |
1、五官、形态端正(特型除外)。 2、有较好的嗓音条件。 3、现场表演一段命题小品。 |
15元/课时,每期48课时 |
艺术团将组织专家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根据考核情况,在全市综合平衡基础上确定最后录取名单。面试合格者由艺术团通知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和团员证书。
三、特别说明
(一) 各分团都设A\B团,团员每半年(学期)考核一次,成绩优秀者方可进入A团 ,新进团员特别优秀者也可直接进入A团。
(二) A团学生可直接推荐参加年度市艺术小人才比赛。
联系电话:82816088 63598999
联 系 人:
详情可登陆武汉市学生电视艺术团网站
网址:http://www.wetvtc.cn
武汉市学生电视艺术团
200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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