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学生电视艺术团2008年秋季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9-05-23 浏览量:572]
武汉市学生电视艺术团是经武汉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学生艺术人才培养和艺术交流活动展示的学生艺术团队。该团自07年成立以来,开展了"六一"庆祝演出、"童心系灾区"大型公益演出和救灾部队慰问演出等演出活动,并受邀赴港参加"新苗杯"国际艺术节开幕式演出,在2008年春节中央电视台文艺汇演中舞蹈《晨光曲》荣获银奖。由影视班学员参加拍摄的电视剧《小当家历险记》已在武汉教育电视台播出,新剧《我们在一起》正在筹拍之中。通过大量的艺术实践,一批艺术人才迅速成长,团员王雪柔等7名同学分别被北京和省市舞蹈院校录取,还有一批小学应届毕业生作为艺术小人才进入我市重点中学。学生、家长和社会、媒体对艺术团在推动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为推动艺术团持续稳定发展,我团拟于近期开展新团员招录工作。
一、招生对象
武汉市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 招生类别和条件
(一) 舞 蹈
1、相貌端正,肢体、形态符合舞蹈学习要求。
2、经过舞蹈基础训练,有舞蹈基本功基础(节奏感、开软度)。
3、表演一段舞蹈小品(自定、自备录音带或光碟)。
(二) 声 乐
1、有较好的嗓音条件。
2、受过基础声乐训练(音准、节奏、乐感)。
3、演唱一首歌曲(自定、自备伴奏带或光碟)。
(三) 影视表演
1、五官、形态端正(特型除外)。
2、有较好的嗓音条件。
3、现场表演一段命题小品。
三、招生办法
(一) 学校推荐。学校根据学生特点和基础,按招生条件推荐面试。
(二) 专业测试 。艺术团将组织专家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
(三) 根据考核情况,在全市综合平衡基础上确定最后录取名单。
四、特别说明
(一) 各分团都设A\B团,团员每半年(学期)考核一次,成绩优秀者方可进入A团 ,新进团员特别优秀者也可直接进入A团。
(二) A团学生可直接推荐参加年度市艺术小人才比赛。
武汉市学生电视艺术团
二0 0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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